一.对外交流合作处处长
1.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主持对外交流合作处工作;
2.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对外联系;
3.负责审定处室工作计划;
4.全面负责国际交流和校企合作工作;
5.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.对外交流合作处副处长
1.负责做好国际交流方面工作;
2.制订学校国际交流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;
3.负责中外合作办学、留学生培养、因公出国(境)等涉外活动。
4.指导各系国际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;
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三.对外交流合作处处长助理
1.负责做好校企合作工作,指导各系校企合作,做好校企联盟工作;
2.负责做好市域产教联合体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工作;协调做好产教融合培育项目的评审、验收工作;
3.负责修订《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专业绩效评价考核办法》
4.组织对校企合作专业的绩效评价考核;
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四、综合科科长
1.负责处室办公公文、信函、通知的收发、催办、资料归档工作;
2.协助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、财务报销审核、资产管理、车辆使用、舆情信息上报等工作;
3.协调处室各种会议准备、组织与安排工作;
4.对接学院各业务部门,协调完成各部门下发工作;
5.负责处室党建工作;
6.负责处室考勤工作;
7.负责有关人员因公出国(境)的具体报批手续办理。
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五.国际交流合作办公室主任
1.负责国际交流合同的审核;
2.协助制订国际学生招生规划,完成国际学生招生工作,协助完成录取通知书、JW202表等入境材料的备案、申领与发放工作;
3.负责国际学生签证、居留许可办理、信息填报工作
4.承办学校邀请外国有关人员来访的报批手续;
5.负责学校的国外校际交流和外国专家、外籍教师的聘用与管理工作。
6.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、运作、协调等工作。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六.校企合作办公室副主任
1.负责学校校企合作、产教融合相关工作,指导各系企合作项目;
2.负责校企联盟办公室工作;
3.负责校企合作各类方案、计划、总结起草上报工作;
4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5.完成国际学生校友工作;
七.对外交流合作处科员
1.协助各系国际学生教育教学管理;
2.来校访问的外宾及港、澳、台友人接待;
3.协助做好有关人员因公出国(境)的具体报批手续办理。
4.负责外事方面的各种文件起草、外事年检、报表和资料归档工作;
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