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> 部门简介 >> 工作人员职责

.对外交流合作处处长

  1.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主持对外交流合作处工作;

  2.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对外联系;

  3.负责审定处室工作计划;

  4.全面负责国际交流和校企合作工作;

  5.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.对外交流合作处副处长

  1.负责做好国际交流方面工作;

  2.制订学校国际交流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;

  3.负责中外合作办学、留学生培养、因公出国(境)涉外活动。

  4.指导各系国际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;

  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.对外交流合作处处长助理

  1.负责做好校企合作工作,指导各系校企合作,做好校企联盟工作;

  2.负责做好市域产教联合体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工作;协调做好产教融合培育项目的评审验收工作;

  3.负责修订《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专业绩效评价考核办法》

  4.组织对校企合作专业的绩效评价考核;

  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四、综合科科长

  1.负责处室办公公文、、通知收发、资料归档工作;

  2.协助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、财务报销审核、资产管理、车辆使用舆情信息上报等工作;

  3.协调处室各种会议准备、组织安排工作;

  4.对接学院各业务部门,协调完成各部门下发工作

  5.负责处室党建工作

  6.负责处室考勤工作

  7.负责有关人员因公出国(境)的具体报批手续办理。

  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

.国际交流合作办公室主任

  1.负责国际交流合同的审核

  2.协助制订国际学生招生规划,完成国际学生招生工作,协助完成录取通知书、JW202表等入境材料的备案、申领与发放工作;

  3.负责国际学生签证、居留许可办理、信息填报工作

  4.承办学校邀请外国有关人员来访的报批手续;

  5.负责学校的国外校际交流和外国专家、外籍教师的聘用与管理工作。

  6.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、运作、协调等工作。

  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

.校企合作办公室副主任

  1.负责学校校企合作、产教融合相关工作,指导各系企合作项目

  2.负责校企联盟办公室工作;

  3.负责校企合作各类方案、计划、总结起草上报工作;

  4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 5.完成国际学生校友工作;

七.对外交流合作处科员

  1.协助各系国际学生教育教学管理;

  2.来校访问的外宾及港、澳、台友人接待;

  3.协助做好有关人员因公出国(境)的具体报批手续办理。

  4.负责外事方面的各种文件起草、外事年检、报表和资料归档工作;

  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